2025年天津市青少年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2025-08-25 19:36:04 精彩旅程规划(二)参赛单位按照单位证照注册地所在区所属的分赛区进行报名,不得跨赛区报名参赛。
滨海新区赛区:滨海新区、津南区、东丽区、宝坻区、宁河区
河西赛区:河西区、南开区、和平区、静海区、河东区
红桥赛区:红桥区、河北区、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蓟州区
六、运动员(队)参赛资格
(一)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
(二)符合项目参赛组别及年龄规定,运动员年龄以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为准。
(三)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在参赛时间(包括赴赛场往返路途中)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非因赛事组织者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其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四)为严肃比赛纪律,杜绝一切违纪行为。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认真审验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各报名单位负责参赛队伍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审查,经查实违反参赛资格相关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进行递补。如有违纪行为者,将对有关单位、违纪教练员、运动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资格经报名审核后,天津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相关问题投诉举报。
(二)运动队确认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参赛运动队如无故弃权,将取消该运动队在本次比赛中已取得的所有成绩。
(三)比赛检录前10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进行证件、服装等有关检查,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四)领队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领队会提交材料
1.报名表原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2.运动员保险证明和《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原件;
3.《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原件。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分区赛和决赛两个阶段比赛的方式进行。分区赛阶段各赛区各组别报名参赛运动队不足3队,取消相关组别比赛;决赛阶段确认参赛队不足6支,将取消相关组别比赛。
1.分区赛阶段
(1)各组别报名3至5队,采用单循环赛制排列名次。
(2)各组别报名6队(含)以上,采用分组单循环和交叉名次赛赛制排列比赛名次。
2.决赛阶段
(1)各分赛区各组别的前三名进入决赛阶段比赛。若前三名运动队放弃参赛,则后续名次运动队依次递补。
(2)采取分组单循环和交叉名次赛赛制排列比赛名次。
决赛阶段小组赛分组
A组
滨海新区赛区第一名
河西赛区第二名
红桥赛区第三名
B组
红桥赛区第一名
滨海新区赛区第二名
河西赛区第三名
C组
河西赛区第一名
红桥赛区第二名
滨海新区赛区第三名
(二)竞赛规则
1.本次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2021-2024》,并执行最新的规则解释。
2.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
3.单循环赛名次排列办法
比赛结果为2:0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
比赛结果为2:1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决定名次顺序为:(1)胜场数;(2)积分;(3)C值;(4)Z值。若Z值相等,则采用抽签决定名次顺序。
4.参赛队迟于竞赛日程的比赛开始时间到达比赛场地,按本场比赛弃权处理。
5.参赛队弃权两场及以上场次比赛,取消该运动队全部比赛成绩。
(三)场地器材服装
1.比赛场地和器材由办赛方提供,符合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竞赛规则的场地器材标准及要求。
比赛球网高度:
U15组:男子组2.43米、女子组2.24米。
U12组:男子组2.24米、女子组2.10米。
比赛场地:18米×9米。
2.比赛使用由承办单位提供的符合比赛要求的排球。
3.运动员上场比赛着装方面应穿着统一的排球运动常规服装(包括号码),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
(1)每队需备至少一套比赛服,上衣与短裤的颜色、样式必须统一(自由防守队员除外),比赛服必须整洁。队员上衣必须有号码,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中间位置,并与上衣颜色明显不同。胸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背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至少2厘米宽。队长上衣胸前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带状标志。
(2)各队教练员、助理教练可在替补席就坐,教练员必须统一着装。未报名人员不得在替补席就坐,不得代替主教练行使职责。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分区赛、决赛阶段按成绩录取前八名,上场参赛不足8队按实际参赛运动队数量录取名次。
(二)决赛阶段获得比赛名次的运动队,在决赛阶段报名名单中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三)获得决赛阶段前三名的运动队,经参赛代表队确认的1名主管教练员,同时获得教练员获奖证书。
(四)获得决赛阶段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比赛奖杯。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人员
竞赛所需仲裁委员、裁判委员、技术委员和裁判员等人员,经主办单位同意,由天津市排球运动协会选派。
十一、申诉、仲裁
(一)如球队对裁判员、对规则和规则的执行解释不满意,队长可选择抗议并立即向第一裁判员声明。
(二)在赛后20分钟内,球队的领队必须对抗议给出书面确认材料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
(三)赛后1小时内,抗议球队必须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球队必须确实履行以上三个程序后,仲裁委员会方可受理。
(四)申诉成功,申诉费退回。申诉失败,申诉费不予退还。
(五)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须向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满,可以依规向上一级主管单位申请仲裁。
十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各参赛单位通过 “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报名。
1.各参赛单位每个组别限报2支参赛代表队。
2.领队1名,负责本次比赛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3.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2名。
4.运动员:各组别参赛代表队限报名参赛运动员8至12人。男女混合组队,男运动员报名人数不少于4人。
5.分区赛阶段,每名参赛运动员仅能代表一支参赛代表队参加比赛,仅能报名参加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
6.决赛阶段报名前,获得决赛阶段参赛资格的参赛单位可对报名运动员进行不多于4名调整,调整后报名参赛运动员人数为8至12人。
7.决赛阶段参赛单位调整报名的运动员,不得是其他获得决赛阶段资格参赛单位曾参加分区赛的运动员。调整报名的运动员仅能代表一支参赛代表队参加比赛,仅能报名参加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比赛通过“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报名,未在平台注册的单位和运动员,须先进行身份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平台身份注册、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qsn.ty.tj.gov.cn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报名网址为:http://qsn.ty.tj.gov.cn:86
分区赛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8:00至4月7日18:00
决赛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平台报名系统接收到的参赛报名单位上报的最后一稿的信息数据为准。无特殊情况,纸质版报名表(无论盖章与否)仅作为办赛单位报名留档资料,报名信息以平台报名系统数据为准。
3.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赛事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未按报名要求填报的报名表,视为无效并删除处理。
(三)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各参赛单位参赛有关经费自理。
十三、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各参赛队须签订《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四、因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赛事方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五、本竞赛规程由天津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